應該離婚嗎(2)
當我們受離婚的誘惑時,我們必須重新思想聖經中的教導
尤其是我們必須了解神對婚姻的計畫,使我們曉得祂在離婚這事上的立場
自一開始,祂造男人與女人並要他們連結成為一體,當耶穌被問及離婚議題時,祂引用創世紀1:24:“因此男人應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結,兩人成為一體”
婚姻使得男人與女人成為一體,雖然他們能分開,但這樣的結合不能毀壞,心理學研究顯示夫妻任何形式的分離(因為離婚或死亡)將引起深層的困惑、傷痛與憂愁
當男人女人公開結為連理時,他們就成了一體,一起生活、有性生活、一起工作,這樣的關係長達一生之久
因此,改變婚姻對象並不像某些人以為的換件衣服般的容易
因為丈夫與妻子是一體,他們可以代給彼此莫大的喜樂,也可以是怨懟的痛苦,與我們親近的人大多是我們受傷的原因,沒有人比我們的配偶與我們更加親密,這也是為何婚姻衝突產生這般的痛楚
婚姻(即使有衝突)提供許多益處:陪伴、幫助、安全感、雙方家庭、新朋友、家事分擔,這些只是其中少數,性生活也增添了與配偶一同生活的樂趣,對男人來說,性生活使得他們充滿精力,也統治了男人的生活,對女人而言,性生活可以帶來喜樂、從壓力中放鬆,並感到被愛與被需要,反觀性生活的挫敗也將導致深層的壓力,特別是對男人而言
神意欲婚姻產下後嗣、繁衍後代,祂命定男人與女人的家成為新生命的開始,祂更進一步的計畫後代應該在有著雙親的穩定家庭中成長,就如最近研究所顯示的
但婚姻中的痛苦又將如何,怎麼看待上述的難處?益處我們容易了解;益處是我們想結婚的起始,然而,那些揮之不去的衝突或是親密感的缺乏又該如何是好?這不就證明了我們做錯決定、與錯的人結婚?這樣的一體應該被終止嗎?
有許多人做了錯誤的選擇,他們不能理解生命中痛苦的腳色,也包括婚姻生活
完美世界中,痛苦將不存在,然而,在這充斥著罪人墮落的世界裡,痛苦扮演重要的腳色
上一代知名的婚姻輔導Walter Trobisch曾說過:成長大多與痛苦相關
神要祂的百姓長大成熟,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(弗4:13),也就是我們的天父要我們更像祂的兒子耶穌,因此我們要學習像基督般的去愛人,為朋友捨命、放下自己、犧牲自己
我們帶罪進入這個世界,最主要的特性就是自私,當我們願意愛人時,可以為對方的益處而捨己,也自然地不相信神,當我們相信祂時,就得以接受祂的愛與愛他人的能力
就如馬丁路德所說,婚姻是一所 “品格養成學校”,藉著親密的與另一個與我們個性、背景、興趣、喜好、恐懼與願望大相逕庭的人生活在一起,我們必須學會愛人
但這也代表需要自我犧牲,也伴隨著痛苦
若我們逃離痛苦,我們就不能學習愛人,也就無法成長,我們停留在嬰孩階段,專注在自己身上,不斷的要求自我慾望的滿足,不看他人所將付出的代價
你曾注意過一個嬰孩的哭聲是如何擄獲母親的注意力嗎?這是神所造的,同樣的,婚姻中與配偶衝突的痛苦佔據我們全部的精力,使我們不能忽略,若我們迎向痛苦、尋找痛苦的原因,並仰賴神幫助我們解決問題,我們必能藉著痛苦得以成長,若我們逃離痛苦,我們就失去了經歷神愛與能力的機會
然而,我們無法愛的完全,他人也無法全然的愛我們,婚姻將在婚後不久以這驚人的事實挑戰我們
神也知道這事實,祂使用婚姻(以及其他親密的關係)來提醒我們,唯有祂能滿足我們所渴望的無條件的愛,當我們感覺不被那些我們所愛的完全接納、甚至是拒絕時,神邀請我們來到祂慈愛的跟前,在那兒我們可以得到祂無窮的關愛
同樣地,當我們正視我們的驕傲、懶惰、恐懼、自私、甚至怨恨,我們可以轉向神尋求赦免,耶穌為罪人死,使我們得以與神合好,愛人的失敗讓我們回到十字架前,在那兒神的愛將一次又一次地融化我們剛硬的心
藉著認罪並接受神的憐憫,使我們得著新的能力來對他人憐憫,換言之,我們若將自己的失敗轉交給神,神轉變的大能將裝備我們對配偶寬恕以及愛我們的配偶
若我們因離婚對簿公堂,則我們將失去所有的祝福
離婚與再婚的聖經教導
這些經文明白地教導如何處理離婚以及再婚
“耶和華─以色列的神說: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!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不可行詭詐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” (瑪2:16)
耶穌的話
“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休妻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就是叫他作淫婦了;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”(馬太5:32)
“耶穌回答說:那起初造人的,是造男造女,並且說: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?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。所以,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;我告訴你們,凡休妻另娶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就是犯姦淫了;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” (太19:4-6, 9)
“耶穌對他們說:凡休妻另娶的,就是犯姦淫,辜負他的妻子;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,也是犯姦淫了”(可10:11-12)
“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;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”(路16:18)
保羅的話
“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還活著,就被律法約束;丈夫若死了,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。所以丈夫活著,他若歸於別人,便叫淫婦;丈夫若死了,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,雖然歸於別人,也不是淫婦”(羅7:2-3)
“至於那已經嫁娶的,我吩咐他們;其實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說:妻子不可離開丈夫,若是離開了,不可再嫁,或是仍同丈夫和好。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我對其餘的人說,不是主說,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離棄妻子。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離棄丈夫。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,就由他離去吧!無論是弟兄,是姊妹,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。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”(林前7:10-13, 15)
“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被約束的;丈夫若死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隨意再嫁,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”(林前7:39)
看似這些經文已經綽綽有餘了,然而,在基督徒當中有著許多不同的解釋 :
1. 沒有離婚的餘地,再婚相當於犯姦淫
2. 離婚有一個理由:淫亂可以定義為婚前的性行為,或是近親結婚;若再婚後發現兩者任一,則離婚合乎律法,因這兩中原因再婚在神眼中非合乎律法
3. 離婚有兩個理由:婚姻不忠(姦淫)以及遭不信配偶離棄,被離棄之一方再婚在神眼中看為合法
4. 不只是與某個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才叫姦淫,也不只是真正的離開才教分離,所以,任何對婚姻缺乏深度委身的事物構成姦淫或分離,皆可構成符合聖經教導的離婚
5. 雖然基督徒不會離婚(或再婚),但那些在離婚後才信主的完全的被赦免,並可自由的再婚
當我們探討這重要的主題時,我們需要知道一些真相 :
1. 當馬太與其他福音書作者使用 “淫亂”(有時譯為 “性不道德”)這字時,他的用法與保羅不同,馬太小心翼翼地區分淫亂(已婚者的不忠)與姦淫(婚前性行為),所以,任何翻譯只要忽略了這兩者的分別就會誤解耶穌的教導
2. 當耶穌允許因為 “淫亂”而離婚時,明確地禁止了離婚後的再婚,祂的表達再清楚不過
3. 保羅清楚地陳述已婚之人直至死亡都受對方牽制
4. 當保羅允許信徒不爭執未信配偶的離去時,並沒有給他們再婚的權利,而在此章最末明確地指出已婚者至死都受對方牽制
5. 當代猶太人允許離婚與再婚有許多原因,耶穌顯然地要將祂的教導與這些原因區分出來,祂所說的再清楚也不過了
6. 姦淫在摧毀一段關係的同時,並不切斷連結也不扼殺婚姻,若真是這樣,以色列對神的持續不忠(統常稱為淫亂)將會斷絕與神的婚約,但事實不然,整卷何西阿書指出一個重點:即使神的民對神不忠,但神仍對祂的民守約,祂怎麼又會允許基督徒有不同作法呢?
7. 罪的赦免與付起後果的責任不同,我們住在一個道德的宇宙,神並沒有撤銷對祂的兒女的道德律,因此,當我們犯罪並在相信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,且承認我們的過犯、求神赦免我們時,神就全然的赦罪
然而,我們會活在罪的後果中,如同大衛與拔示巴犯下姦淫後,其中一項對信徒的後果就是失去再次結婚的自由
8 耶穌與保羅在此觀點上沒有信徒與非信徒的分別,事實上,耶穌闡明神在創造時對婚姻的命令,所以可以應用於全人類,他們相信我們不能先前爾後標準不同,非信徒所行的與信徒所行的後果是一致的,人們信主前的作為會影響信主後的生活,好比一個人在信主前因超速駕車而瘸腿,信主後瘸腿依然會伴隨著他,然而,神將供應夠用的恩典來喜樂的服侍祂(林後12:9)
9. 摩西在申命記24章(通常被引用來為離婚後的再婚辯護)陳述離婚後的再婚婦女是 “玷污的”,最合理的解釋為她已經做了她不應該做的
10. 當耶穌陳述不是全部的人可以接受祂的教導,祂是指著關於離婚與再婚具有約束力的律法,但有些人 “為天國的緣故”而放棄婚姻(新英王欽定本馬太19:11-12表明)
因此,關於上述所列可以離婚的觀點,然我尊重第一點的說法,然而,我自己則選擇接受第二點的說法;其他說法我皆視為不正確的經文翻譯
若離婚(與再婚)不是神的百姓的選擇之一,將有幾個明顯的問題 :
所以,我們應當如何處理困難的婚姻問題?
首先,我們需要了解所有的婚姻都是困難的!人們以為只有他們才有婚姻問題,事實上,已婚夫妻都有這樣的問題,我們是自私的罪人,不可避免地將與對方產生衝突
所以,我們要問 “神要教導我什麼?”祂要我如何的在信心、愛心、盼望中成長?配偶的罪如何顯明我的罪?他的批評如何指出我的過錯?耶穌會如何愛這個人?
當我們尋求神的智慧,我們會知道我們需要祂的幫助,也將更清楚地看到我們的罪, 知道我們需要祂的赦免以及祂的力量來愛那些不可愛的人
這使我們禱告、讀經,在禱告中,我們應當承認我們的罪,尋求神的赦免與愛心,使我們更愛我們的配偶,然後我們也要為我們的配偶禱告,求神赦免他並改變他
我們應該與同性的屬靈同伴一起禱告,但切記別花時間抱怨你的配偶,相反的,承認你的過犯並請對方為你禱告,你將發現這樣的禱告將帶給你繼續向前走的力量
當然,我們需要有規律的教會生活,與他人一同敬拜,我們會短暫地忘記自己的困境並定睛仰望神的偉大與美好,在教會,我們知道神造我們的目的,就是更多的認識祂、榮耀祂,而非金生今世的一個幸福人生
找出聖經中向你處境說話的經文,若你的妻子愛爭論,事實上,大多數的妻子都好爭論,然後默想那些向你說話的經文信息,關於以善報惡、有耐心、溫柔、仁慈,要愛妻子向耶穌愛教會一般(像 弗5:22 -33)
若你的丈夫不體貼,事實上,大多數的丈夫都不太體貼,你可以專注在那些經文,來提醒我們耶穌才是唯一無條件的愛的根源,還有那些要妻子順服丈夫的經文,也包刮非基督徒丈夫(像 彼前3:1-6)
順服神的教導是好的,經由婚姻祂訓練我們、使我們更多的愛人,更多的信靠祂
也要記得婚姻只能持續幾年,當我們去世,我們將不再結婚,只盼望與基督的合一,我們能夠再多忍耐幾年的痛苦,因為知道在前面我們有永恆的喜樂
同時,我們應該懷著感恩的心,沒有什麼人是絕對邪惡的,想一想你配偶的好,向神獻上感謝
向你的配偶表達鼓勵與感謝;這將會鼓勵他繼續做你喜歡的事情
嘮叨與批評無濟於事,也無法改變他人,在你表明你的喜好以後,將這些以禱告帶到神面前、求神改變你的配偶,非難的話語只會使情況更糟,相信我,我以我的經驗擔保
不要專注在你配偶的錯誤與失敗,而要求神給你力量來幫助你履行身為已婚者的義務,丈夫要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、並為她捨命,男人必須為妻子犧牲
妻子應當順服丈夫如同教會順服基督,敬重他與服事他,與他一同生活將會更幸福
能說的有很多,然而這些建議足夠幫助我們知道我們應該如何開始處理困難的婚姻,其實這種困難的婚姻才是正常的婚姻
最後,我們需要向那些已經離婚的人,他們知道那些我們所不知道的痛苦,並且需要神特別的安慰,這裡是一些簡短的指引
1. 所有為過去的罪悔改並相信基督的人得到完全的赦免,所有造成離婚與再婚的罪能夠被神饒恕
2. 那些心懷怨恨的人不能享受神的恩惠,離婚的人需要赦免之前的配偶,若他們沒有再婚,他們要尋求合好
3. 雖然他們能領受聖餐,然而離婚(或再婚)的男人不能在教會中擔任長老或職事(提3:2, 12; 多 1:6)
4. 我們應該溫柔的對待離婚或再婚的人,他們是我們的罪人朋友,我們自己也是犯罪的人,若我們自義,我們就比他們更糟!我們應該自省,求神保守我們遠離各樣的罪,包含破壞婚姻的罪,因為婚姻是神所設立的,也是神所愛的